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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效能监察工作,力争“监”出实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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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,发电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活动重点,精准选题、以“瓦斯发电量”管理精准立项,扎实抓好效能监察过程监督。

  一是严密组织,领导重视两级联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,按照“统一要求、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效能监察工作责任体系,形成在公司党政领导下,由总会计师负责、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、财务部、政工部、低碳部密切配合、职工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,全力推动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,力争取得“监察一个项目,规范一类工作,健全一批制度,完善一套流程”的成效。 

  二是注重过程,监察与经营相结合为强化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的监察,采用全面与专项监察、一般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,并重视职工的思想教育。一是健全制度,规范流程。通过下发效能监察相关制度、调整效能监察领导小组,严格执行,规范管理流程,把制度贯穿到效能监察工作的每个环节,杜绝安全生产隐患。二是全程参与,积极落实。按照“周推进、月总结、季检查”的方式,注重监察工作的效率、效益和效果。

三是抓好监督,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在定期的检查与考核中,对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,并查找其在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原因,按要求及时整改。一是建立举报制度,受理群众举报。二是主动发现问题,分析产生原因,及时进行整改。三是充分听取意见,适时采取措施,加以纠正。做到早防范、早谋划、早避免,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重要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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